(一)贯彻中央和上级部门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落实校党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校党委和上级部门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六)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