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大党委巡察组向纳米能源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 来源:党委巡察办公室
  • 日期:2022-05-20
  • 4650

  2022年5月18日,国科大党委巡察组向纳米能源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副校长,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董军社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巡察组组长、中科院巡视办计划与执行处处长韩振华反馈巡察意见。会议由纳米能源所党委书记吴剑锋主持。

  根据国科大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国科学院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国科大党委巡察组于2022年4月14日至4月28日对纳米能源所党委进行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中科院党组和国科大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巡察组通过听取专题报告、列席有关会议、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及制度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相关情况,顺利完成巡察工作。有关巡察情况经国科大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报国科大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反馈会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

  韩振华在反馈时指出,纳米能源所党委及领导班子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在纳米能源与纳米自驱动系统研究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探索不够有力等问题。

  董军社代表校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以实际行动践行 “两个维护”。要求纳米能源所党委及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巡察作为“政治体检”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担负起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纳米能源所党委要强化政治担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突出巡察整改的政治性、自觉性、主动性,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过硬的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向校党委和研究所师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三是明确目标方法,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集中整改。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坚持全面整改、突出重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明确整改的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通过抓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研究所各项事业更好发展。要坚持系统观念,贯彻落实“四个融入”要求,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既要推行“当下改”的措施,更要完善“长久立”的制度。要通过巡察整改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优化政治生态,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董军社强调,纳米能源所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4月2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角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和切入点,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落实立德树人、科技创新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研究所更好地发展,为学校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纳米能源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深刻透彻。纳米能源所党委和领导班子完全同意、照单全收,按照董军社同志代表校党委的讲话要求,坚决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推动纳米能源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校党委常委、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委组织部部长谭红军,校纪委委员、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任春晓,巡察组副组长、党政办副主任姜显哲,纪检/监察办公室王义超,纳米能源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各级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团委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学生会干部、师生代表等参加会议。

  巡察反馈会议前,国科大党委巡察办公室、巡察组专门向纳米能源所党政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指出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并就如何正确认识和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办公室列席指导。